危险化学品运输槽罐车清洗污染物的综合处理
doi: 10.13205/j.hjgc.201001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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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 危险化学品运输槽罐车在清洗过程中会产生洗车废水、含油废水、有机废水以及甲醇、苯乙烯等废气。废气经过吸附处理和等离子氧化的方法处理后,其浓度和TVOC指标分别达到GB14554-93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和GB/T18883-2002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。洗车废水采用混凝-斜板沉淀-过滤工艺处理,含油废水采用平流斜板隔油池-气浮池-砂滤柱组合工艺处理,上述两类废水经处理后的相关指标均达GB/T18920-2002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》的要求,可直接回用于车辆清洗;有机废水采用白土活性污泥法-厌氧滤池-曝气生物滤池组合工艺,出水COD去除率达90.7%,符合GB 8978-1996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中的一级排放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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